環保團體要求訂定住宅安全規範
環保署空氣保護處昨天表示
現行電磁波833毫高斯是依WHO的建議制訂
應該可以提供足夠的保護

不過未來則將採取多項預防措施
包括要求基地台必須遠離高中職以下學校
新設架空電纜必須遠離住宅1.5公尺
埋設地下電纜也要埋設在地下1.5公尺以下等規定

而且還要要求台電的輸電線路,
未來也必須依發電是低壓、或高壓線路,訂定不同的防護措施。

基本上台灣人口密度高
但相關電磁波發射源散布於生活環境中
政府應該規範敏感地區非游離輻射發射源長期暴露的問題
以減緩電磁波對健康的影響

雖然過去環保聯盟為電磁波
槓上高鐵吵的不可開交
不過現在生活裏的電器產品
對身體所造成的無形傷害尚未有確切答案之前
早些對生活品質要求規範未嘗不是一件好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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